一类是在香港境内,相关签证(探亲证、港澳通行证)已到期的旅客,可到入境处申请延长逗留期限,入境处会视具体情况,酌情予以批复。
另一类是人在香港境外,相关证件到期,又无法回港办理续签或补办的香港居民,入境处规定所有签证:包括iang签证,工作签证,以及有效的逗留签证,在办理续签手续时,申请人需本人在香港境内,否则无法受理和批复。如果是在内地,可以申请一次性返港通行证。下面具体来看看:
一、探亲签注
由于疫情,香港和内地两地间交通很不方便,且来回都需要强制隔离。所以去到了香港探亲的内地人,很多会选择留在香港陪伴家人。但由于逗留时间太长,手上的探亲签证期限到期,需要延期。那么在香港如何申请延长探亲期限呢?
办理时间:在探亲证快到期时,提前一周可以申请办理。
办理地址:湾仔出入境大楼
办理延期时需要的材料:
1,入境小票。入境香港时候会有一张小纸条,上面会有你的最后到期时间;这个纸条如果丢失也没有关系,可以在6楼补办(免费);简单填写入境时间和通行证上面的资料就可以补办小票。
2,探亲证原件和复印件。
3,港方关系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果是夫妻团聚,需要结婚证复印件和原件,有孩子的需要带相关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
二、港澳通行证
疫情期间,港出入境管理局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做出安排,暂停受理、审批、签发内地居民赴港澳旅游签证,自助机、网上服务平台等受理渠道同步关停,目前还没有恢复。所以港澳通行证到期的内地居民,只能等恢复办理后再续签或者补办证件。
另外,如果有已经滞留在香港,港澳通行证又到期了的内地人,可到入境处申请延长逗留期限,入境处会视具体情况,酌情予以批复。
一、回乡证
香港居民2020年9月4日起,已经可以在内地通过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已过期回乡证了,10月10日起已经全面实现,7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拿到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疫情期间在内地居住的香港居民所持回乡证过期,本人可向就近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换发申请材料。有换证急需的申请人,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询办理手续或直接前往办理。新证仍由香港中国旅行社制作并邮寄至申请人填写的内地收件地址。
二、回港证或身份证
香港居民出入香港海关时可用香港居民身份证或回港证。回港证是签发给已取得居港权或获准在香港不受条件限制居留的中国籍香港居民,或已获准在香港不受条件限制居留但无法取得任何其他地区的护照或旅游证件的非中国籍香港居民作往返中国大陆及澳门之用。
一般而言,十一岁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往返中国大陆或澳门特别行政区,于出入香港、澳门边境时是没有必要申请回港证的。只需要持有香港永久性身份证,亦不需要填写“出入境申报表”即可过关。十一岁以下的香港永久居民如暂时没有办理香港身份证,可使用回港证出入境。
香港入境事务处上月(11月26日)宣布,11月29日起五个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可处理换领回港证的申请。身处内地的合资格申请人可透过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亲身递交换领回港证的申请,并授权一位香港谘询人在所选定的香港入境处分区办事处代为缴交申请费用及领取回港证。
如果香港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失效,可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五上午8:30至下午12:00及下午1:00至5:30,内地公众假期除外)致电 (86 10) 6657 2880 分机 311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入境事务组联络。你亦可致电香港入境事务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的24小时求助热线 (852) 1868 寻求协助。入境事务处会就有关证件事宜提供意见和协助。
三、往港澳通行证单程证(单程证)
如果已经拿到前往港澳通行证单程证的内地居民,如果单程证上的出入境口岸目前仍在闭关中,根据正常规定是无法进入香港的。
不过因为疫情原因,深港之间目前仅有深圳湾口岸可以入境香港,根据最新消息,由于疫情持续,从今年8月份开始,持单程证人士可以经深圳湾口岸可以入境香港。
四、签证身份书
香港入境事务处上月(11月26日)宣布,11月29日起五个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可处理换领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的申请。在换领签证身份书申请时,身处内地的合资格申请人,可透过驻内地办事处亲身递交换领申请,或邮递申请至香港入境处旅行证件及国籍(申请)组。特区护照及签证身份书均可选择在任何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领取。
五、香港特区护照
香港入境事务处上月(11月26日)宣布,11月29日起五个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除了处理合资格人士换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申请外,亦将处理合资格人士首次申请特区护照申请。在新措施下,合资格并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特区护照申请人,可透过上述内地办事处,递交其首次申请或换领特区护照申请,或以邮递、投递、亲身、经互联网或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递交其申请至香港入境处。
如香港居民在外地需要协助,亦可致电香港入境事务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的24小时求助热线 (852) 1868 寻求协助。入境事务处会就有关证件事宜提供意见和协助。
1、香港居民于内地遗失证件/金钱,遭遇事故/意外等
香港居民如在内地遗失了香港身份证及回乡卡,应向当地公安机关(公安部网页:http://www.mps.gov.cn/n16/index.html)报失身份证明文件并索取报失证明,及向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网页:http://www.mps.gov.cn/n16/n84147/index.html)或香港中国旅行社深圳办事处(地址:深圳火车站连廊2楼B5铺,电话:(86 755) 8234 7136)申请《出入境通行证》(俗称临通)。
倘若当事人在遗失身份证明后需要协助返回香港,可联络驻京办、驻沪办、驻成都办、驻粤办、驻武汉办或入境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寻求协助。香港特区政府会因应个别个案的情况,提供协助及相关的资讯。其中,驻京办可为遗失了香港身份证明文件的香港居民签发入境许可证,以便他们返回香港。
2、香港居民如在内地遗失金钱并急需返回香港,可联络驻京办、驻沪办、驻成都办、驻粤办、驻武汉办或入境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寻求协助。
香港特区政府可协助当事人联络其在港的亲友,以便他们为当事人提供经济援助,解决其需要。若当事人亲友未能即时给予援助,驻京办、驻沪办、驻成都办、驻粤办或驻武汉办会按个别情况考虑垫付合适的款项协助当事人尽速返港,惟他必须书面承诺会尽快悉数清还垫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