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从缅甸回家以后,陈女士(化姓)依然没能放下心来。 10月24日,陈女士给新闻记者发来消息,称家里花费40万元,终于从缅甸电诈园区将她弟弟小陈(化姓)营救回国,但回家以后的小陈“不太对劲”,“还怪我们救他回来”。这几天,陈女士做过几次噩梦,梦见弟弟又跑到境外从事电诈。 ▲创意配图 图据IC photo陈女士担心的“回流”,在涉缅甸诈骗问题中客观存在。9月12日,据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公安部在前期研判基础上,抓获境外“回流”犯罪嫌疑人5.6万余人。而参与救援小陈的在缅华人王先生告诉新闻记者,在其经手过的救援对象中,也不乏回国后再次投身电诈园的情况。 此前,新闻在针对涉缅北跨国犯罪的系列报道中,曾通过梳理相关研究发现,跨国电信诈骗的参与者呈现出低龄、低收入、低学历的“三低”现象。“赚快钱”,是吸引这一群体投身跨境犯罪的主要动力之一。 如何去除“电诈暴利”导致的“心瘾”,让这些失足过的青少年回归正常社会秩序?在大量涉诈人员被解救的同时,这些现实问题也亟待关注。 11月14日,一位从事电诈治理研究的专家在接受新闻记者采访时提出,要解决这些易涉诈人员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做好相应的社会综合治理,譬如完善社区矫正机制、加强有前科人员的就业帮扶等。 “不都是想搞快钱?” 11月12日,新闻记者见到了小陈,一个高高瘦瘦、皮肤有些黝黑的大男孩。他说话时有些拘谨,交流过程中不断把“谢谢”挂在嘴边,但礼貌背后透着戒备。 半年前的5月17日,小陈和一名同乡分别从长沙、广州前往广西南宁,随后偷渡进入泰国,又辗转于5月20日晚间进入缅甸,自此陷入电诈园区之中。回忆起这段经历,小陈坦言自己当时是想走捷径、赚快钱,“跟我们说的工作是去运劳力士表,然而过去后直接就搞到缅甸敲键盘了。” “背手表”,是跨境电诈的“招聘”环节常见的说辞之一。今年8月,新闻记者进入百度“出国吧”,与多位疑似“招聘代理”、蛇头进行联系,其中就有人以“背手表”的名头,邀请记者前往西双版纳“赚钱”,并开出了一个看似诱人的价码——背一次手表,报酬10万元。 ▲今年8月,在红星新闻记者暗访调查时,网络上一名疑似代理发给记者的“货”类似的话术还有很多。7月29日,新闻曾报道云南省红河州两少年被带往缅甸从事电诈一事,那时,他们以为自己去做的工作是到边境线上走私电话卡;8月18日,红星新闻报道的另外几个案例中,有人受邀前往缅甸从事水果生意,有人前往边境线“接人”……这些“致富捷径”最后都指向了散落在缅甸的电诈园区。 小陈在讲述自己被骗至缅甸的经历时,一旁的陈女士质问弟弟,“你怎么胆子那么大?”“真的那么赚钱他们为什么要找你一个陌生人?”面对姐姐不断发问,小陈沉默了片刻,才略带歉意地小声说道,“那时候上头了,没管那么多”。 然而,对于网上“被骗”至缅甸从事电诈的说法,小陈却有几分不认同:“没有什么骗不骗的,还不都是想搞快钱?” “很多回来再过去的” 在多名长期参与缅北电诈园区营救工作的相关人员的讲述中,被解救人员“回流”的案例并不罕见,直接参与营救小陈的王先生也向新闻记者表示,自己见过的“回流”人员,大都是为了去那边挣钱,“很多回来再过去的。” 小陈曾向家人表示,在电诈园区虽然会被打,但“收入可观”;离开园区以前,园区老板还找小陈谈过话,让他想去的时候“随时回来”,还声称只要未来小陈走“正规渠道”——持有护照、以正常方式入境缅甸——去园区“工作”,不仅包路费,还会退回其家里给园区的40万元“赔付”。 事实上,在电诈园区衍生出的“招聘”产业链上,是否持有护照,还直接影响着“猪仔”们的“身价”。以小陈了解的情况来看,在他曾进入过的园区,持护照前往的“猪仔”价值约2万元,通过蛇头偷渡入境的则为10万元——这都是“猪仔”们“欠园区的钱”。 无论是“转卖”,还是谈“赔付”的时候,园区都会将这一笔“成本”算入价格中。另外,根据新闻记者此前采访了解的情况,部分园区也会将这些钱写进与“猪仔”之间的合同里,并许诺只要做完相应的“业绩”,还上这些款项,就能放“猪仔”们“自由”。 要在园区里赚到这些钱,只有加入电诈一途。小陈告诉记者,有“同事”骗来了10万美元,拿到了高额的“提成”,而将这位“同事”带进园区的“HR”,也会在这笔诈骗收益上抽走一定的“分红”。像小陈这样此前迟迟没有“业绩”的,每个月能拿到少量的“底薪”,还要被打、被体罚。 但另一方面,哪怕能拿到看似丰厚的“工资”,在电诈园区内也很快就会花费一空。缅甸的电诈园区也有各类基本业态,涵盖餐饮、医疗和娱乐,但消费水平普遍较高。小陈称,以他去过的妙瓦底某园区为例,一包在国内卖10元左右的烟,在园区标价36元,一瓶普通的矿泉水,则标价12元,“4个人随便吃顿饭,就要2000元”。 除了常规的衣食住行外,电诈园区支出的一个大头在“娱乐”上,长期在一线从事反诈工作的民警刘警官(化姓)告诉新闻记者,据他从涉诈人员处了解到的情况,不少园区内的“中高层”都会沾染黄赌毒,“一旦沾上这些,很难回到正常的生活里。” 担心弟弟“随时回去” 10月27日,小陈发了一条微信朋友圈,宣布自己顺利抵达父母所在的广东某市,紧跟在这条朋友圈后面的,是他回国后首次工作的收益——跑了两个小时外卖,完成5单,报酬20.1元。 ▲小陈回国后第一天跑外卖2小时的收益在前往缅甸以前,小陈也曾跑过外卖。那是2022年,原本在广东工作的他没和家里人商量,独自应同乡邀请前往长沙,干了几个月。那时,小陈和家里的联系并不密切,父母都在广东务工,姐姐陈女士则在深圳上班,互相很少打电话。疏离,在这个家庭里曾是常态。 2023年6月3日,新闻记者前往湖南采访时,聊起对一双儿女的忽视,小陈的父母几度落泪。夫妇二人称,年轻时因为生计不得不将孩子们交给留在老家的大哥代为照顾,这成为亲子之间的心结,有一次母子之间发生争吵,小陈曾脱口而出:“我们都是我大伯养大的,不是你们养大的。” 直到小陈被带往缅甸,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家人不得不聚拢起来。陈女士还记得那几个月的状态,她和父母没日没夜为了营救小陈奔走,自己经常一下班就要立刻开着车从深圳出发,接上父母赶回湖南老家,周旋于媒体、警方、回国中介等方面,寻找一切可以帮上忙的力量。 那个阶段,小陈也在竭力配合亲人的步调。手机被没收以后,他通过工作手机辗转联系上姐姐,为了传回自己的准确信息,他也冒过险——在“工作”的间隙,小陈拿着工作手机走出“办公室”,装作在“放风”的样子,小心翼翼拍摄园区的情况,“到处是监控,只能躲在监控盲区拍。” ▲被解救前,小陈与姐姐陈女士的聊天记录但他还是被发现了两次。第一次是遭人举报,小陈被当众绑到一根铁柱上殴打,随后被关了禁闭,放出来不久,中介上园区谈判要求放人,小陈又一次被园区控制起来,关禁闭、殴打、电击这些手段,再次挨了个遍。 从5月20日被带进园区,再到10月21日回到国内,小陈说,5个月的时间里,他有近3个月都是在禁闭室里过的,这也带来了“好处”——没有实际参与电诈的时间和机会,回国以后,他面对法律风险也要少一些。 近期在与陈女士取得联系后,新闻记者回访了多个此前曾报道过的案例,除个别未成年人因考虑到其年龄及认罪情节获得附条件不起诉,其余参与电诈的成年人,都已经被刑事拘留,警方正对相关电信诈骗犯罪事实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陈女士介绍,在缴纳非法偷越国边境的罚款、被警方训诫,并配合进行调查以后,小陈就顺利回到家中。对此,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小陈老家派出所,但接线的工作人员未进行正面回应。 但这样的“轻轻放下”,反而让陈女士感到不安。她对记者坦言,担心弟弟没有付出太实际的代价,会在未来重蹈覆辙。 这份担忧,在小陈和父母在争执中说出那句“你们为何要把我搞回来”后,被推到了最高点。陈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小陈刚回来那几天,父母留在老家守着他,小陈想出来工作,父母和自己也要求他前往家人所在的城市,“就怕他自己又跑过去。” “拉力”和“推力” 刘警官接触过不少涉诈人员,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曾经手过一个典型的“回流”案例。 在他负责的辖区内,有一名32岁的男子田某(化名)长期滞留缅甸,疑似从事电诈行业。由于未能掌握田某的确切犯罪证据,且其家人没有主动报案,经过研判以后,刘警官和同事们最终决定通过做田某亲属工作的方式,将长期非法滞留缅甸的田某“劝”回国。 为了避免田某再次出境从事不法行业,当地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定手续,对田某采取法定不予出境措施,限制其一年内的出境行为。 但刘警官不久后回访时发现,田某已经通过非法渠道出境,前往阿联酋继续从事不法行业。对于田某非法出境等行为,其家属表示会配合再劝阻但“不能保证能成功”。而作为基层执法者,刘警官发现,在走完审查、提醒、劝阻等流程以后,民警们也没有更好的办法阻止这些人员“回流”。 对此,刘警官坦言,“这些人很多都会表面上配合,实际上想什么就很难说了。”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自己的从业经历中,大部分涉诈人员要么是在原有的生活中对收入、工作不满意,要么有一些其他的困境,受到“高薪”诱惑后,就抱着不如“九死一生”的想法走向了非法出境的道路。 ▲资料图 图据IC photo另一方面,在真正进入电诈园区以后,园区往往又会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涉诈人员们的“粘性”。小陈见识过的“分红”“高薪”,暴力胁迫、殴打、拘禁也只是其中一环,在不少园区,管理者都会给“业绩”突出的“员工”们额外奖励——带着他们接触黄赌毒,通过这些感官上的刺激让他们从心理上认同甚至依赖园区。 在高压工作以及人身安全的威胁下,这些以黄赌毒为主的“娱乐”,反而具备了更强大的刺激性,让涉诈人员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用刘警官的话说,“他们一旦沉迷于黄赌毒,回头就比较困难了。” 另外,电诈园区高压、朝不保夕的氛围,还会塑造出另一种独特的“凝聚力”。根据刘警官的观察,为了吸引涉诈人员“回流”,有些园区会打“感情牌”:一边用涉诈人员在境外留下的把柄进行要挟;一边又叫在园区内和这些人员关系要好的“同事”,有时可能还是亲戚、朋友、同乡,对其反复进行劝说。 在这些层出不穷的套路下,警方、家属很难拉住一些涉诈人员“回流”的脚步,这也让刘警官感到无奈,“比起现实中别人的说教,这些人只相信自己在园区里看到的。”至于园区存在的危险,以及从事电诈可能会带来的法律后果,在侥幸心理或对暴富的渴求下,都被他们视而不见。 与园区的强大“拉力”相对的,是正常社会秩序对部分涉诈人群的“推力”。在刘警官看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一个困局:回国后的涉诈人员,由于其不良记录前科,本身也存在难以顺利融入正常社会秩序的可能,一些人“不是很欢迎他们”。 专家:“朋辈效应”不容忽视 2023年8月18日,红星新闻曾就电诈衍生的蛇头、“代理”等现象发表文章,一位从事电诈及跨境犯罪治理研究的专家曾在采访时提出,要从源头上治理涉诈人员问题,除了守好国门、加大反电诈宣传,针对容易涉诈人群开展工作也是关键环节。 如何有效减少曾经进入电诈园区的相关人员“回流”?11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再次采访上述专家,其向红星新闻表示,除了加大反偷渡力度,还需要从更多维度解决易涉诈人员问题。 据该专家调研了解,部分从电诈园区被解救回国的个案,让一些涉诈人员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在园区内并没有被直接危及生命,又受到园区中不良风气影响,沉迷于纸醉金迷的暴富幻想当中,“到了一定层级的,甚至还可能染上毒瘾,哪里还愿意踏踏实实去工作?” 要戒掉这些被解救人员的“心瘾”,除了依靠家庭,也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前述专家认为,这些易涉电诈人员的治理可以参考犯罪重点地区的治理经验,二者存在一定共通性,“都是从事某一类犯罪,通过同乡带同乡、亲戚带亲戚、朋友带朋友这种形式带出去的。” 该专家建议,可通过控辍防流、建立家长学校等机制,使学校、家庭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对容易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和管理,可以一定程度上限制这些未成年人被犯罪团伙影响、吸纳。 相比之下,已经成年的易涉诈人群治理要更加复杂。对于这些“回流”人员的心理动机,除了暴富的诱惑外,“朋辈效应”不容忽视。该专家指出,电诈园区形成了一种对这些人群具有吸引力的特殊生态,“在那边都是搞电诈的,个体在其中不觉得这是一个羞耻的事情,没有任何道德感、羞耻感,好像那里是法外之地。” 从机制上看,除了加强在偷渡发生时进行打击外,很难通过其他方式对这些已经成年的“回流”人员进行防范,即使发现他们又前往边境,执法人员在偷渡未实际发生时,也难以限制他们的自由。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的情形。“回流”人员通常符合“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情形。但如果“回流”人员已经持有护照,能否扣押或直接宣布作废需要法律予以明确。 在近期的研究和调查中,前述专家发现电诈产业已经出现犯罪转移的苗头,除了犯罪对象从针对国内实施诈骗转向所谓的“海外盘”,犯罪实施地点也会从东南亚向中东、非洲等地迁移。 在其看来,打击缅甸等地的电诈园区能够一定程度上遏制电诈产业发展,但要解决易涉诈人员的问题,更需要进一步做好相应的社会综合治理,譬如完善社区矫正机制、加强有前科人员的就业帮扶等等,“要从源头上解决一些问题,否则容易演变为换个地方做,只要有条件就会重新回去实施犯罪。” 文章来源于红星新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