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全体会议昨日举行 会上细则性通过 《行政长官选举法》修订案及 《保守国家秘密法》法案 分别建议明年1月及明年6月生效 明年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立法会全体会议昨日细则性通过《行政长官选举法》修订案,将自明年1月1日起生效。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表示,是次修法的重点是明确订定参选人的资格审查,并将相应的标准法定化。其中,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行政长官参选人资格审查,若有事实及行为证明参选人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等,则视为无参选资格,相关决定不得提起声明异议或司法上诉。 落实“爱国者治澳” 随着“一国两制”事业进入新阶段,澳门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的领域上面临更多挑战,有必要完善《行政长官选举法》的规定,从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上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此外,《行政长官选举法》部分规定亦需要完善和优化,使选举管理流程更顺畅,并进一步确保选举公平、公正和廉洁。 选委亦须资格审查 同时,设置确保资格审查程序顺畅运作的机制。适当增加行政长官选管会的职权,并将之改为常设机构。订明由国安委负责审查行政长官选举的被提名人及选委会委员参选人是否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并就不符合条件者向选管会发出具约束力的审查意见书。对选管会根据国安委的审查意见书作出的决定,不得提出声明异议或司法上诉。以2021年第七届立法会选管会制定审查候选人是否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区的七项准则为参考,列明判断的标准。 DQ五年内禁参选 此外,修订案亦完善选举程序,保障选举公平、公正和廉洁,当中订明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废票的刑事处罚。 保守国家秘密法 明年六月生效
“国安法”配套法律的《保守国家秘密法》法案昨日获立法会全体会议细则性通过。法案订定国家秘密的来源、国家秘密的保密措施及处罚制度等,建议明年6月1日生效。 法案定义国家秘密 该法规定,所有载有国家秘密事项的载体,应以清楚及明显的方式标示国家秘密的标志。议员林宇滔在昨日细则性审议时关注如何向公众宣传推广“定密标志”的内容。列席审议的张永春回应称,大部分国家秘密呈现的形式一般为文件,会透过特区公报行政长官的批示,公布“定密标志”。届时文件经法定程序被定为国家秘密后,须加盖标志,让一般人及工作人员能清晰文件被定密,若泄露会有法律后果。当局亦会宣传让公众了解标志。 纳入教育加强宣传 罗彩燕、郑安庭促请当局加强宣传教育及普法,包括联动所有民间社团,以及引入正规教育中,达至全民共同遵守及维护,向国家乃至世界展示特区依法施政的精神及决心。 法案有助维护国安 王世民、崔世平、叶兆佳称,保密工作是国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全面性、长期性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互联网高速发展,国际安全形势发展变化,保密安全环境日趋复杂,泄密及反泄密、渗透与反渗透、侦察及反侦察的斗争更尖锐。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人流物流资金流及国际社会往来关系密切,涉及泄露国家秘密风险较大,须与时俱进及时立法。 文章来源于澳門日報,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