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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垃圾征费再押后!8月1日起生效,原因是⋯⋯

2024-1-19 18:29| 发布者: 如风

摘要: 近日,香港市民熱議原定於4月1日起實施的垃圾徵費,不過,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1月19日)宣布,將垃圾徵費生效日期押後至8月1日,政府部門會物色一些樓宇先從4月1日起試行,作出示範。主要是需時解釋,讓市 ...

近日,香港市民热议原定于4月1日起实施的垃圾征费,不过,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今日(1月19日)宣布,将垃圾征费生效日期押后至8月1日,政府部门会物色一些楼宇先从4月1日起试行,作出示范。主要是需时解释,让市民清楚了解执行细节。

实际上,垃圾征费原本是去年底就要施行,4月1日起实施已是押后,谢展寰在去年7月已明确表示,实施日期不会再押后。

就先从政策实施以后,这个垃圾到底要怎么丢说起吧……


垃圾征费实施后, 如弃置一般的非大型垃圾必须先用指定收费垃圾袋装好,容量从3公升至100公升不等,费用介乎0.3元(港币,下同)至11元;如丢弃家具等大型垃圾,每件大型垃圾都要贴上一个指定标签,指定标签统一收费11元。

环保署也估算了一下, 一个3人至4人的家庭,每天使用一个10公升至15公升的垃圾袋,每月支出也才30元至50元 


同时,自1月底起,政府会逐步安排约3,000个大家经常购物的地方如超市、便利店和药房等认可地点售卖指定垃圾袋和标签,也会鼓励屋苑管理处售卖指定垃圾袋和标签,方便住户。


除了上述零售点外,很多屋苑的物管公司、居民组织以及其他企业也会批量采购指定垃圾袋。

局长回答市民常见问题


大概了解怎么买指定袋和标签了,但好像还有很多政策实施细节值得推敲。这不,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就在1月16日发表网志,从市民的角度将垃圾收费计划的常见问题进行厘清。

垃圾收费开始后,市民具体要做什么?


平时大家一般都是把垃圾放在胶袋内才弃置在大厦、屋苑或地区收集垃圾的地方。而自4月1日起,大家应先购买指定垃圾袋来装垃圾,再将其弃置在收集垃圾的地方。


如果偶然要抛弃大型垃圾如家私等,需贴上指定标签再送往弃置点例如垃圾站。


若在街上想弃置少量随身垃圾,

需要用指定袋包裹吗?


大家把少量随身垃圾放入公众垃圾桶即可,不需要用指定袋包裹。但我们不应该滥用公众垃圾桶来弃置家居垃圾。


若将过量和家居垃圾弃置在公众垃圾桶上或旁边,按现行法例已经构成非法弃置,同样可被罚款3,000元。


屋苑是否可采用「包底」方式,

无须个别住户使用指定袋弃置垃圾?


不可以,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产生的垃圾负责,所以法例要求个人在弃置垃圾时用指定袋包裹好才弃置。


屋苑如有住户没有用指定袋,下游垃圾收集商很可能会因为当中混杂有不用指定袋的垃圾而拒绝接收。


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公司便要「执手尾」,将不符合法例的垃圾再用指定垃圾袋包好,才交给垃圾收集商,但这不是一般人心目中的「包底」概念,更不会改变个人应该用指定袋的责任和要求。


正如商场或屋苑会聘请清洁工清理一些人遗下的垃圾,但不能因为有清洁工大家便可随意丢弃垃圾。


如管理公司使用大型指定袋「执手尾」,

个人再用指定袋是否双重收费?


若屋苑住户不能齐心使用指定袋,是会导致整体成本增加的。


所以最佳办法还是大家合力鼓励全屋苑一齐使用指定袋,管理公司就完全无需再费时失事「执手尾」,总体费用也可以减至最低。


为节省费用,是否应等全屋苑住户

都用指定袋才跟随?


用指定袋包裹好再弃置是基本责任,不应等待别人做才做。


从减少个人费用角度来说,一个15公升指定袋是1.7元。不用指定袋,迟早会被执法人员发现,定额罚款是1,500元。


一次罚款够买两三年的指定袋,这既不负责任,也绝不是聪明做法。


将垃圾偷偷放在公众地方是否可行?


这是非法弃置垃圾,任何时间和情况,我们都不能够这样做。


这也是自私和完全不顾公德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定额罚款是3,000元,足够买很多年用的指定袋。


另外,非法弃置大量垃圾,更可以被罚定额罚款6,000元,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政府表示有6个月适应期,

期间会否暂缓处罚非法弃置垃圾?


适应期是让市民习惯购买和使用指定袋和标签弃置垃圾。任何时间和情况,我们都不容许非法弃置垃圾。


不想香港减废回收文化比其他地方落后,

个人可以如何帮手推动?


人有惯性和惰性,众多地方推行垃圾收费的经验都是社会要建立新的减废回收文化的过程要好几年。


作为个人,我们可以由自己做起,身体力行,再鼓励亲友和周围的人一齐使用指定袋和标签来弃置垃圾,继而把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料分出,实行干净回收。


当社会愈来愈多人这样做,就会形成氛围,其他人也就会跟著参与,共同建立一个新的减废回收文化,让香港追上其他城市,亦有助建设我们的生态文明。


可否購買指定袋派送給親友,

帮手宣传和鼓励减废回收?


可以的,法例只是禁止任何人在牟利业务中免费提供指定袋。


若发现其他人不使用指定袋,要怎么做?


其他地方推行垃圾收费的经验都是需要有一个过程和时间,让大家认知和适应。最重要是每个人自己先身体力行,才把这个使命传开去。


见到其他人不使用指定袋包裹垃圾,可以善意提醒,但无须气愤,更不要互相指责。


我们要正面、同心地引领香港特区向前行,建立新的减废回收和绿色生活文化,建设我们的生态文明。


若市民见到有人恒常地不使用指定袋弃置垃圾,可以向环保署反映,让政府人员跟进。


图片图片看下来,满脑子都是「一旦罚款,足够买很多年用的指定袋。」就是说,真的很怕被罚款啊!相信其他人也一样,虽然局长回答了很多常见问题,但垃圾征费的推行对象广泛,确实影响到了多个群体——

比如,清洁工人犯难了……

困惑又無奈…

清洁工人职工会组织干事梁芷茵

清洁工人职工会组织干事梁芷茵昨日(18日)在港台节目指,不少清洁工友反映对操作细节不清晰,只靠口耳相传讯息,清洁工主要担心有居民胡乱弃置垃圾,不使用指定袋,需清洁工逐袋检查有否用指定袋,或令其工作量增加。

稻苗饮食专业学会荣誉会长黄杰龙则表示,部分食肆难有空间分出多个收集箱,加上分类厨余属于厌恶性工作,难以请人进行分类,不少食肆反映无法解决,宁愿支付垃圾费;若最终既无法减废,又令业界成本上升,担忧会导致食肆将垃圾及厨余一起弃置的「双输」局面。


香港复康力量营运总监郭素珊则表示,如果规定要用指定袋,那尿片、针筒、纱布等这些含菌、含血且异味重的弃置物又不可能堆积家中、集满一大袋再丢弃。这对主要靠综援生活的残障人士而言,实在会造成颇沉重的经济负担。


她指出,对于残障人士而言,杂物难以运至回收点,故促请特区政府安排各区关爱队,协助残障人士在垃圾征费前,清理家居大型垃圾,以及为杂物分类回收。


对此,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刘国勋称,理解院舍界、残障人士等对垃圾收费政策的实际困难。


他认为与其豁免部分群体,不如为其提供部分资助用于购买指定袋,「若资助有剩就形成奖励,若垃圾太多、资助不足就自掏荷包,变相形成奖赏机制,推动所有市民养成减废回收习惯。」另据报道,特区政府官员也将于下周五(26日)会见社福界,包括残障人士团体,了解他们的疑难。

垃圾征费违例行为定额罚款1,500元



为了让大家遵纪守法,环保署及食物环境衞生署表示将在全港逾600个非法弃置建筑废物或垃圾的热门地点安装监察摄录系统,每日24小时全天候运作,希望透过录像所搜集的资料进行检控及策划更有效的执法行动,以增加阻吓力。

同时,在垃圾收费实施后首6个月的适应期内,执法人员会对违规者尽量给予口头警告,而非采取执法行动,但对性质及程度严重的违例行为(例如违例者在获发警告后仍屡次违法)采取定额罚款1,500元;最高可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的执法行动。


不过,大家要是真想减少垃圾方面的支出,除了减少垃圾的数量,也可以考虑将部分垃圾进行回收。

现时环保署的「绿在区区」在全港共有超过160个回收点,第12个回收环保站「绿在黄大仙」目前正在兴建,预计将于今年第4季开始逐步投入服务。首个设于港铁站的回收便利点「绿在青衣」也将于今年第1季投入服务。


大家可以把塑胶、玻璃、纸张等可回收物拿去回收,同时赚取积分免费换食油、香米、面食、厕纸等。环保署助理署长胡劲欣也表示,市民日后可在「绿在区区」利用回收物储得得积分换取指定垃圾袋,毋须付款购买。

同时,特区政府还计划在垃圾征费初期阶段,向公屋、「三无」大厦及乡郊村屋派发指定垃圾袋。

此外,所有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及高额长者生活津贴的受助人每人可获政府提供每月10元的津贴,以支援他们有关垃圾收费的额外开支。


文章来源于橙新聞,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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