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回答市民常见问题 垃圾收费开始后,市民具体要做什么? 平时大家一般都是把垃圾放在胶袋内才弃置在大厦、屋苑或地区收集垃圾的地方。而自4月1日起,大家应先购买指定垃圾袋来装垃圾,再将其弃置在收集垃圾的地方。 如果偶然要抛弃大型垃圾如家私等,需贴上指定标签再送往弃置点例如垃圾站。 若在街上想弃置少量随身垃圾, 需要用指定袋包裹吗? 大家把少量随身垃圾放入公众垃圾桶即可,不需要用指定袋包裹。但我们不应该滥用公众垃圾桶来弃置家居垃圾。 若将过量和家居垃圾弃置在公众垃圾桶上或旁边,按现行法例已经构成非法弃置,同样可被罚款3,000元。。 屋苑是否可采用「包底」方式, 无须个别住户使用指定袋弃置垃圾? 不可以,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产生的垃圾负责,所以法例要求个人在弃置垃圾时用指定袋包裹好才弃置。 屋苑如有住户没有用指定袋,下游垃圾收集商很可能会因为当中混杂有不用指定袋的垃圾而拒绝接收。 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公司便要「执手尾」,将不符合法例的垃圾再用指定垃圾袋包好,才交给垃圾收集商,但这不是一般人心目中的「包底」概念,更不会改变个人应该用指定袋的责任和要求。 正如商场或屋苑会聘请清洁工清理一些人遗下的垃圾,但不能因为有清洁工大家便可随意丢弃垃圾。 如管理公司使用大型指定袋「执手尾」, 个人再用指定袋是否双重收费? 若屋苑住户不能齐心使用指定袋,是会导致整体成本增加的。 所以最佳办法还是大家合力鼓励全屋苑一齐使用指定袋,管理公司就完全无需再费时失事「执手尾」,总体费用也可以减至最低。 为节省费用,是否应等全屋苑住户 都用指定袋才跟随? 用指定袋包裹好再弃置是基本责任,不应等待别人做才做。 从减少个人费用角度来说,一个15公升指定袋是1.7元。不用指定袋,迟早会被执法人员发现,定额罚款是1,500元。 一次罚款够买两三年的指定袋,这既不负责任,也绝不是聪明做法。 将垃圾偷偷放在公众地方是否可行? 这是非法弃置垃圾,任何时间和情况,我们都不能够这样做。 这也是自私和完全不顾公德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定额罚款是3,000元,足够买很多年用的指定袋。 另外,非法弃置大量垃圾,更可以被罚定额罚款6,000元,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政府表示有6个月适应期, 期间会否暂缓处罚非法弃置垃圾? 适应期是让市民习惯购买和使用指定袋和标签弃置垃圾。任何时间和情况,我们都不容许非法弃置垃圾。 不想香港减废回收文化比其他地方落后, 个人可以如何帮手推动? 人有惯性和惰性,众多地方推行垃圾收费的经验都是社会要建立新的减废回收文化的过程要好几年。 作为个人,我们可以由自己做起,身体力行,再鼓励亲友和周围的人一齐使用指定袋和标签来弃置垃圾,继而把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料分出,实行干净回收。 当社会愈来愈多人这样做,就会形成氛围,其他人也就会跟著参与,共同建立一个新的减废回收文化,让香港追上其他城市,亦有助建设我们的生态文明。 可否購買指定袋派送給親友, 帮手宣传和鼓励减废回收? 可以的,法例只是禁止任何人在牟利业务中免费提供指定袋。 若发现其他人不使用指定袋,要怎么做? 其他地方推行垃圾收费的经验都是需要有一个过程和时间,让大家认知和适应。最重要是每个人自己先身体力行,才把这个使命传开去。 见到其他人不使用指定袋包裹垃圾,可以善意提醒,但无须气愤,更不要互相指责。 我们要正面、同心地引领香港特区向前行,建立新的减废回收和绿色生活文化,建设我们的生态文明。 若市民见到有人恒常地不使用指定袋弃置垃圾,可以向环保署反映,让政府人员跟进。 ![]() ![]() 香港复康力量营运总监郭素珊则表示,如果规定要用指定袋,那尿片、针筒、纱布等这些含菌、含血且异味重的弃置物又不可能堆积家中、集满一大袋再丢弃。这对主要靠综援生活的残障人士而言,实在会造成颇沉重的经济负担。 她指出,对于残障人士而言,杂物难以运至回收点,故促请特区政府安排各区关爱队,协助残障人士在垃圾征费前,清理家居大型垃圾,以及为杂物分类回收。 对此,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刘国勋称,理解院舍界、残障人士等对垃圾收费政策的实际困难。 垃圾征费违例行为定额罚款1,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