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横琴的澳门单牌车行驶范围 拟扩展至广东全省 在深合区学习、就业、创业、 生活的澳人可获优先审批 据广东省政府横琴办发布的《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公告,澳门机动车所有人可同时申请办理横琴岛内及出岛入粤行驶手续,已办理进出横琴岛内手续者也可另行申请办理出岛入粤行驶手续,在深合区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的澳门机动车所有人可获优先审批。 公开征求意见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澳门居民和澳门机关、企业申请九座(含)以下澳门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经横琴“一线”口岸进入深合区并在深合区行驶,该类车被称为“岛内行驶澳门机动车”;岛内行驶澳门机动车申请经横琴“二线”通道进入广东省内其他行政区域行驶,被称为“出岛行驶澳门机动车”,同样适用该管理办法,出岛行驶澳门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驶离和返回深合区。 第6条及第7条“管理措施”指出,澳门机动车所有人须向深合区公安局申请岛内行驶和出岛行驶资格,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并向海关、边检部门办理备案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岛内行驶和出岛行驶。申办岛内行驶澳门机动车手续同时申请办理出岛行驶澳门机动车手续,可以一并申请。 须遵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成功后有效期为一年,每辆岛内/出岛行驶澳门机动车可以有两个备案驾驶人,期间车辆可多次入出深合区行驶,出岛行驶澳门机动车自驶离深合区之日起,在广东省内其他行政区域连续停留不得超过30天,每年累计停留不得超过180天,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需将车辆经横琴口岸驶回澳门,重新提出相关申请。 公司可申三额 上述管理办法在第30条“生效时间”中注明,该规定自2024年×月×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文章来源于澳門日報,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