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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女网红自制ICAC“委任证”打卡,香港廉署回应

2024-9-4 09:45| 发布者: 如风

摘要: 香港廉政公署(ICAC)“招牌logo”时常会出现在港剧及电影里,亦成为内地游客的“打卡”热点。近日,一名内地女游客在社交平台晒照,照片可见她在北角ICAC总部门口装扮成廉署人员,冒充ICAC调查员,更展示有自己名字 ...


香港廉政公署(ICAC)“招牌logo”时常会出现在港剧及电影里,亦成为内地游客的“打卡”热点。


近日,一名内地女游客在社交平台晒照,照片可见她在北角ICAC总部门口装扮成廉署人员,冒充ICAC调查员,更展示有自己名字的“委任证”。




据报该名刘姓30岁女子于社交平台标明自己在上海居住,职业为模特及时尚博主,她近日发文称赴香港旅游,于各区游玩打卡,其中一站到北角廉政公署总部大楼,她发帖称,“ICAC查案!不方便透露!这儿是TVB迷来香港必去的吧!”



照片可见她穿着职业装,在“招牌logo”前展示“委任证”,“委任证”有其名字,职级为“首席调查主任”,亦印有证件编号,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随后该女子将“委任证”近照删除。



网友质疑冒充公职人员


相关帖文引发热议,网友纷纷质疑该女子假扮廉政公署人员:







“拉人未?假冒公职人员!”

“你不怕人家告你伪造假证件?”

有张证没事,但如果利用这张证扮ICAC公职人员就犯法了,拍戏道具都要申请啦!

“你在香港拿着假ICAC证件已经是犯法,还去总部打卡,真服了!”

“妆就不香港了,香港女警不会化这样的妆。”




冒充廉署人员属犯罪


针对此事,廉署接受传媒查询时表示,帖文涉及的人士并非廉署人员,并提醒市民,根据ICAC第13C条,冒充廉署人员即属犯罪 ,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一年及罚款25000元。

文章来源于香港商报网、am730、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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