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演员胡歌起诉多家公司侵权!
据天眼查显示
近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向合肥梵冈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公告送达开庭传票
该案涉及胡歌起诉上海谷柏特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洛克优(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件。
另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消息,被告公司之一追加合肥梵冈影视传媒公司为该案第三人参加诉讼。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10月14日在该院开庭审理。
此前已有侵权商家公开致歉
被强执20万并下架、销毁全部物料
这并不是胡歌
第一次打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
9月5日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刊登
广州恋香花语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菲秀商贸有限公司
和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向胡歌致歉的声明
声明显示,三公司未经胡歌授权,擅自于2022年1月起至2024年8月期间,为宣传、销售产品,在产品外包装、宣传图片及包装袋均侵权使用了胡歌的肖像和姓名。
上述公司对于侵权行为表示诚挚道歉,已将全部侵权含有胡歌肖像和姓名的产品、物料全部下架、销毁。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8月,上述三家公司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20万元。
如今
“明星代言”“明星推荐”
是商家提升销量的法宝之一
然而
未经授权“碰瓷”明星
使用其肖像“蹭热度”“引流量”
将构成侵权
此前
已又多名知名演员
卷入肖像权纠纷
易烊千玺,申请强制执行
据天眼查APP,无锡三奚置业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50元,涉及易烊千玺与该公司相关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案件流程信息显示,此案曾于去年10月、11月两次开庭审理。
演员张若昀被“P遗照”,法院判了
2024年8月26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发布公告表示,被告梁*通过其注册、使用的豆瓣账号“给***钟”将一张经过人为P图处理的张若昀先生“遗照”图片公开设置为头像,给张若昀先生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法院经审理后,判定被告梁*的行为构成对张若昀先生名誉权、肖像权的侵犯,被告梁*须在其豆瓣账号主页公开发布致歉声明,持续时间为90天,并向原告张若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
2024年6月,厦门海沧法院也发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一公司因“碰瓷”知名女星林心如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详情→知名女星被"碰瓷"?法院判了!)
某化妆品公司在各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出售沐浴露、洁面乳等产品,经营过程中,该公司将林心如参加某娱乐节目的肖像照与其经营产品拼接成联合海报,在店铺首页使用印有“携手明星 一起变美”“林心如节目推荐”字样的海报,在店铺销售的多款产品首页及详情页中,标注“林心如节目同款”“林心如倾情推荐”等,并使用林心如肖像照片制成的海报。
法院判决该化妆品公司在其案涉六家网店上连续3日刊登致歉声明向林心如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含维权合理开支)合计70000元。
法官提醒:不仅是明星
每一位公民的
肖像权和姓名权受法律保护
流量时代下
网店经营者应切实增强法律意识
注意在宣传、推广过程中
对他人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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