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名员工因抑郁症口头请病假,却被公司按旷工处理并予以解雇,这一事件冲上了微博热搜榜。
近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审理后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程序违法,应支付马女士3.3万赔偿金,房地产公司不服提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事件回顾
2021年11月,南京的马女士入职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顾问,双方合同期限至2024年11月。去年3月16日,马女士被诊断为抑郁症,医嘱建议休假1周。3月17日,马女士将诊断证明和病假条发给了单位负责人,并在钉钉上提交了请假申请。3月27日,马女士跟领导打招呼去复查,未来得及履行相应请假手续,后来公司便以其旷工3天为由将其解聘。在经过劳动仲裁后,马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共计4.1万元。
对此律师表示,民法上,病患员工的生命权、健康权,是高于劳动权的,是否患病的实质审查高于程序性规定的审查。“此案中,患病员工不光能证明口头请假,而且提供了诊断证明。公司因此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法律及情理上均站不住脚。”
这一案例引发了 公众的关注和讨论 ↓↓↓
许多人认为,公司此举显然是为了逃避支付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故意找借口辞退员工。也有网友表示,现在的职场环境中,请假变得越来越困难,打工人的处境愈发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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