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可以说是生活里经常发生的场景。
但是在香港和别人借钱,一不小心竟然会因此坐牢?
11月11日,有这样一桩案件在观塘裁判法院开庭审理。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当时一名担任机电工程署的高级机电工程师向自己的下属借钱救急,声称自己的家人因病需要诊治。
下属寻思毕竟是自己的上司且都在港府内共事,也不至于借钱不还,于是就很爽快地就把钱借给了他。
这名高级机电工程师在借到第一笔钱之后,又开始广撒网向其他下属借钱。
在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这名高级机电工程师先后从其4名下属手里借到了共计36万港币!
但这名高级机电工程师只向其中一名下属归还了5万元,之后就对还钱的事情闭口不提。
并且几个下属在一起一合计上司借钱的理由不是舅父患癌就是姑姐住院的,怎么会一下子那么多巧合都撞到了一起?
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本来不愿深究的下属也急了,毕竟信任这个东西,一旦裂开一个口子,就会越撕越大。
几名下属也只能走法律途径想要追回自己的欠款,但是谁能想这一告,上司居然被廉署拘捕了?!
调查发现,这名高级机电工程师的家人并不需要借钱治病。
也就是说这名高级机电工程师在说谎!
随即这名高级机电工程师被廉署拘捕,承认了自己是因为不善理财、投资失利而欠下巨债,担心债主找上公司,无可奈何之下才谎称家人生病向下属借钱。
本以为只用还钱这事就宣告结束,但这下子甚至还要坐牢?
就在11月11日,这名高级机电工程师被控10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判处监禁4个月,缓刑2年。
更令人没想到的是,这项罪名居然会涉及严重的贪污问题?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任何订明人员(订明人员指担任政府辖下的受薪职位的人)未获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即属犯罪。
但是只是向他人借钱又没说不还,怎么就算“接受利益罪”呢?
通仔翻查廉署的相关资料发现,这里的“利益”所指范围广,包括任何形式的馈赠(金钱或物件)、贷款、报酬、佣金、职位、合约、服务、优待、代支付费用、执行或不执行职务等。
也就是说为了防止用借钱的名头贪污,直接在源头上禁止。
不过,香港公职人员在私下也还是可以接受一些礼物不算贪污的,只是在金额上有严格限制。
香港法律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能接受超过250港币的礼物,就算是关系非常好的朋友,也不能超过500港币。
如果是生日礼物、结婚礼物、退休或者各种节日礼物,不可以超过1500港币,好朋友送的礼物不可以超过3000港币。
超过这个价钱的礼物,必须要向上级报告,不然就是收受贿赂!
2021年就有港府官员因为收了3000多港币的果篮而被廉政公署介入调查的相关事例。
除了针对公职人员严格防贪外,香港在廉洁方面做得真的很好!
就比如像内地这些常见行为,在香港是绝对行不通的......
在讲究“人情社会”的内地送礼、送红包是一件很常见,甚至理所当然的事。
但在香港,这些不仅行不通的,甚至还要坐牢!
2022年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当时一名内地刚来港的妈妈,想把自家孩子送到轩尼诗道官立小学就读。
但孩子参加学校面试后一直没有通知,于是她左思右想,用了一个内地常用的套路——送钱!
她把两万块钱装到了一个信封里,冲到学校强行塞到了校长手里。
刚开始校长还以为只是提交一些资料信息,但打开之后发现,居然是一叠港币!
校长都没来得及思考,当即把这件事报告给了相关部门。
随后这名女子被抓,最终因为“行贿罪”被判了4个月监禁。
在香港不止老师不让收礼,其他职位的人收礼也是犯法!
像之前就有一名女子想用400元的月饼券贿赂考官想要换取考试合格,被判处监禁2个月!
一名女董事想要贿赂银行职员来批准自己的融资申请,被判处监禁11个月!
在这些事例当中,都是收礼人直接举报送礼人。
因为在香港,不管送礼还是收礼,都跟“贪污受贿”挂钩,所以几乎没有人敢轻易收礼,自然也就形成了这样良好的社会风气。
正是这种市民们共同维护规则的默契,以及廉政公署哪怕一块钱都会追查的魄力,才造就了香港廉洁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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