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办公室、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使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名称的通告》。公告要求,合作区各相关单位新核发的证照应规范使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或“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字样,不再使用“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珠海市横琴” “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 “珠海市横琴新区”等字样。 对此,部分网友产生疑问,横琴是否要“挥别”珠海? 近日,官方在回复市民咨询时,对这些问题作出了逐一解答。 省横琴办社会事务局:目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行政区划仍属于珠海市香洲区范围。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第十六条明确“合作区国民经济统计指标数据纳入珠海市统计”。地区生产总值(GDP)是国民经济统计的重点指标之一,所以合作区GDP仍纳入珠海市统计。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部门属于税收单独核算单位,与珠海市税务部门税收统计无直接相关,未来是否纳入珠海市范围统计需由珠海市根据上级要求确定。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安局:目前横琴户籍居民身份证仍使用广东省珠海市字样。暂未收到名称变更通知。 |来源:网友EDZh 从中可见,横琴依然和珠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珠海也是横琴合作区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受益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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