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28岁男演员李明德酒后砸车的新闻,迅速在网络上发酵。13日,警方一纸通报把李明德的劣迹公之于众。网友热议:“北京朝阳人民好样的啊,没有一个劣迹明星能逃过朝阳百姓的眼睛!”

2月13日,北京朝阳警方发布一则通报,通报中提到的“李某某(男,28岁)”,正是曾在《玉骨遥》《如此可爱的我们》《亲爱的,热爱的》等剧中有着不俗表现的青年演员李明德。
这时候就会有宝子问了:“是不是硬刚马天宇那个?”粤粤回答你,是的!
据警方描述,事件的起因是公共停车位上的摩擦——
前车的不规范停放影响了后车通行,而李明德,在酒精的作用下,将这一事升级为了踢车门、抠车标、踹掉反光镜,乃至最终的砸车毁财行为。
目前,李明德已被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这一系列举动,不仅是对他人财产的肆意侵害,更是对公共秩序的公然挑战。
粤粤回溯事件始末,早在2月11日,就有网友爆料称,李明德在醉酒后砸坏了他的车,且事后拒绝赔偿。
爆料者“编导杨洋”详细叙述了事件经过:从接到派出所电话得知车辆被砸,到与李明德及其女友在派出所相遇,
再到李明德在酒精作用下道歉并承诺赔偿,整个过程充满了反转。
然而,当赔偿事宜进入实质性阶段,李明德的态度却发生了极大变化。

从主动道歉转为推诿抵赖,甚至拉黑爆料者微信,这一系列行为加剧了当事人和公众的愤怒与不解。
对于此次警方通报,网友们议论纷纷:“丢人现眼!”“咖位不大,脾气不小!”“演员砸编导的车,确定真不认识吗?”
“之前和马天宇撕的事情,真实情况我不知道,所以不评论。但是李的情绪好不稳定啊”
“第一次认识他是因为他撕马天宇,第二次认识他是因为他醉酒砸车。”
“这品行也太差了,还是别当演员了。”“德、能、勤永远是演员这个职业最先要建立的!”
粤粤认为,在法治社会,无论身份如何,每个人都应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李明德作为公众人物,本应以身作则,却选择在酒后放纵自我,以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李明德必须为其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并且,作为公众人物,在娱乐圈,艺德与演技同样重要,一个缺乏道德底线的明星,即便演技再好,也难以赢得公众的尊重与认可。
娱乐圈更新换代快,一些明星往往因为一时的名气而忽略了自我修养的提升,缺乏足够的道德教育和法律意识培养。

这导致部分明星在面对诱惑或压力时,容易失去理智,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
同时,公众和媒体也应保持理性,不因明星的光环而盲目宽容其违法行为。
每一次对违法行为的纵容,都是对法治精神的伤害,也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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