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4月16日发布通告。通告内容显示,为做好粤港跨境货车司机的健康服务管理工作,经粤港两地政府沟通协商,对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14天以上的粤港跨境货车司机调整核酸检测频次。 原文如下 为做好粤港跨境货车司机的健康服务管理工作,经粤港两地政府沟通协商,对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14天以上的粤港跨境货车司机调整核酸检测频次。现通告如下: 一、粤省事通关凭证界面增设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显示功能 对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满14天的跨境货车司机,将在其通关凭证界面显示“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满14天”。跨境货车司机可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中进行查询(查询路径:粤省事—通关凭证—跨境货车司机入境申报—申报成功后显示页面)。 二、根据跨境货车司机疫苗接种情况调整核酸检测频次 自2021年4月23日零时起,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14天以上,且粤康码通关凭证显示“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满14天”的粤港跨境货车司机,须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不再进行每日入境核酸采样。 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未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后未满14天,且粤康码通关凭证未显示“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满14天”的跨境货车司机,仍按现行防疫规定须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且每日首次入境时须自觉接受核酸采样。上述司机入境时如不按要求进行核酸采样,将被暂停豁免隔离资格。 特此通告。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文章来源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粤港澳大湾区发布,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后台联系微信,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