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是我们伟大祖国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现在人口约有四百三十多万。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她有过强盛的成功,也有过修明的政治和璀灿的文化。同其他兄弟民族一起,对祖国的统一事业,丰富与发展祖国经济、文化,建树了重要业绩。 满族有不少特有的风俗习惯,它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形成的,它既含民族心理素质,又有外在形态。
1风土人情
从历史上看,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等本、支流域;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霍特山等深山僻壤,有史以来,都是满族先民生息繁衍之地。
五常县的满族,基本上是1744年(清、乾隆年)以后,由北京拨驻拉林地方的满洲人(称苏拉人)。经过重编八旗,建立24个以拉林为中心,设副都统制辖,以后裁撤,改设协领统领的完整旗屯,是比较典型的聚居区。风土人情带有比较浓重的京畿遗风。
(一)家族组织
满族民族制度的历史阶段比较长,直到清代仍有若干余痕。家族姓氏满语称“哈拉”,如关姓称瓜尔佳哈拉。各姓氏只称名不道姓,如赫舍里·索额图,只称其名索额图而不称赫舍里。
姓氏源流大体如下:一是以地物为姓,如精奇里,即以精奇里地方得姓;二是以部为姓,如瓜尔佳部即姓瓜尔佳,三是以金元时期女真旧姓为姓,如钮祜录;四是赐姓;五是更姓,六是随名姓,即继上辈名之一字为姓,每个姓氏都有族长,亦称姓长。族长在族中有很大权力,除掌管族中祭祀、坟茔、修谱、继承等事宜外,还处理族人和族外人的纠纷。并可以责罚族人,乃至体罚。这种制度直到解放以后才亡。穆昆制消亡后,满族中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实行大家庭制。这是因族系庞大解体而取代的一种形式,所以这种家庭人们多者达几十人以至百人以上,子孙竞达五、六世之多。以“几世同堂”为荣,长者为家长,家长是一家的权威者。解放后,大家庭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而逐步解体,现在三代人以上共居的家庭已不多见。多数是成年婚、嫁后自立门户,组成新的家庭。但尊老爱幼之风尚存。
在家庭中,妇女占有重要地位。她们承担着繁重家务和教育子女的任务,多数农村的满族妇女会编席和草帽,能够编出绚丽的图案,并控长绣花等手工工艺。同时还养牲畜,参加田间劳作。
满族的家庭组织演化过程:民族群落--姓氏家族大家庭----小家庭。
(二)房屋起居
满族的房屋建筑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异的。渔猎时期,主要是半地下式的。即掘地为室,立木为柱,术为梁,上覆桦皮,高出地面,供大家居住。至农耕发展以后,始建地上房屋,但仍保留满族的特点。一般是山墙开门,房中纵断隔开,分为二室。居室无床铺,建造火炕。用极薄的鹿、狍皮或鱼皮糊于窗棂外以御风寒。:较之前者有很大的进步。
满族旧式房屋,多是二、三、五间,有的左侧配有耳房。房屋南向,开一门。三、五间的中间开门,两侧开窗,两间的东间开门,西间开窗。耳房另开门窗。窗棂以木条组编成花格,以麻纸糊在窗外(这即是所谓关东城的三怪之一),后改成或全或半的玻璃窗。房屋的大小与结构,因人口多少及经济条件而定。分砖瓦结构与草泥结构两种,有的建东西配房(厢房),有的带门房,呈“四合院”或前后两层“四合院”、跨院几种型制。院内的西北角多数设有所。猪圈、马圈亦设西侧。院有围墙,围有砖、土、木(条或板)、秫秸(篱笆)几种。围均有大门。有的建有门楼(门洞),彩雕绘,亦颇壮观。大门均双两开式,可进去车马。也有建二道门的,二门里设“影壁”,影壁后为正屋。但穷苦人家个别的也有住“马架子”的。这种住屋比较原始,它和“搬罗子”有相近之处,似半地下式的变种。
满族各姓氏均有“索罗杆”(神杆),立正屋门左前方。其型制是:一根高约十米左右的木杆,顶端安装一支箭,箭簇向上,箭下为长约一米的一根横木,横木上系十根带毛皮条使之下垂,横木下安置一方斗,斗内盛五谷粮或祭祀时的猪肚等,供乌鸦啄食,杆下用条石固定在地上。
满族人民的房屋,虽然大小不等,质量不一,但屋内总体结构基本相同。即外间称堂屋,里间是居室。里外间之间有隔扇墙,墙为木板,下部与火炕连接处有台,称“浑墙”或“浑台”,有四扇隔扇门,其中两扇闭死,两扇可以自由启闭,较上乘的门上部为花格,下部雕刻,一般地是木板装镶。整个排插、隔扇门、明柱、梁柁都有油涂彩,基本色调为黄色。多数炕沿下用木板装镶,称“炕沿梆”,也漆黄色。
满族人的居室里,南、北、西三面均为火炕,上铺炕席,这种结构应视为满族人的一个发明。既可睡觉又可在炕上吃饭和供室内活动,同时也用于冬天大面积取暖。满族以西为尊,因为西炕的西墙上是供俸祖先之处,摆设祭品之所,因此长辈居西,来客也不能坐西炕。南、北两炕以南为大,长辈居南,晚辈居北。夜间,炕前均悬挂缦帐。婴幼儿睡“摇车”,车为船形箱状,两端写有“吉祥如意”“九子十成”等吉祥话,车长一米左右,可空悠荡,催眠入睡,所以也称悠车。
(三)饮食菜肴 满族人民素有喜肉食、嗜米酒、饮名茶之习。以小米为主食,配合以粘米面制成形式多样的饽饽,如粘饼、粘糕、粘面卷等。在农村劳动时或在特定的祭祀时也做为“供食”。麦面食品种类很多,随着农耕的发展,稻米、玉米、高粱米也普遍地成为主食之一。佐餐食品除烹调食品外,主要的是咸菜、酱。酱称“盘酱”,用黄豆制成。一日三餐为饮食习惯,晚餐多食粥,通常每餐桌上必有四、六、八不等的小菜碟,称“压桌碟”。 清明前后开始,农村以小米面、玉米面、稗子面混以豆面滴稀发酵呈稀浆糊状,煮沸饮用,其风味独特,称“豆汗”,有的地方也叫“酸茶”。“盘酱”、“豆汁”都是满族的风味食品。
在农村,满族人对猪肉的食法既原始又较奇特。宰时,尤其是过年,必请家族、亲友先吃,余下自用。吃时是将全猪分成白肉、血肠、头、蹄、肠、肚、心、肝、肺等用白水煮熟,分别装盘而不配任何蔬菜,浇佐料享用,并有喜食“火锅”、酸菜、生鱼和烤鱼等习惯。
平时,以自产蔬菜为主,每餐除必不可少的“压桌碟”外,必有两菜(同样菜也需分两盘或碗盛装)。招待客人,先喝茶。不论客人多少,通常都是四或六或八个菜,有酒,由长辈一人陪客,其他人不能同桌吃饭,儿童更不能在客人桌上进餐。在招待客人进餐时,满族人有“立规矩”的习俗,就是晚辈的主妇需在隔扇门旁侍立,随时烫酒、添菜,吃完送漱口水,直到撤下桌子装完烟算完事。还有一个风习,就是“折碗”。客人桌上多放一饭,当客人将要吃完时,侍候的主妇就忙上前将饭折入客人的碗内。如果客人自己动手折饭,主妇就是招待不周而失礼了。如果客人表示吃完,就把筷子整齐地放在确旁桌上。主妇要道一声“没甚好招待,您吃好啦!”或只说“您吃好啦!”以示热诚关切。客人也要说:“偏过您啦!”以示谢意。如果把饭盆放桌上或桌下,那是极不礼貌的。
满族还有一个古老的习惯,当一个远方陌生的过路人来投宿、讨饭时,也要很好招待,同客人一样迎送,不收任何报酬。
“会年茶”是流传很久远的习俗。就是每年春节过后,由农历正月初六开始至十五,最晚不能到月底之间的某一天,邀请亲朋好友来欢叙。先是品茶,然后开丰盛的筵席,祝贺新的一年万事如意。
为对客人和长者表示尊敬,筵席坐次有严格区分。在果上以西、南为上席。平时进餐,炕放在南炕,如果家庭人口多,又有辈分差别,长者在南炕,其余者在北炕。或长辈先吃,晚辈后吃,以示长幼不同席。
酿做米酒,是满族人的古老传统。即以黄米为原料加曲发酵酿制而成。几乎家家都做,称“黄酒”。这种生产今已被各类佳酿所取代。
(四)通常礼仪 1、立规矩。吃饭时,长辈坐南炕里边,儿媳妇要在隔扇门两侧站立侍候。盛饭不能满碗,另一碗放靠地一侧的桌边上,待将吃完时即折入碗内。饭后要送温水漱口,漱完口再装一袋烟。 2、待客。有客人来时,要行礼让坐,然后装烟倒茶,站立门旁。如陌生人,等老人寒喧过后,给做介绍,媳妇要重新行礼问好。等老人发话说:“回客(去)吧!”方可轻手轻脚地退出。 3、儿子和媳妇在睡前要到公婆屋去装烟倒茶,问寒问暖。可以谈谈家务。等婆婆发话说:“回客睡吧”,方可回到自己房中。 4、男人外出,须先到老人房中告别,方可出去。回来时要到房中“回话”、妇女外出,临行前,要给老人装烟倒茶,要步行到大门外才能上车或上马。回来时,也要在大门外下马或下车。 6、老人外出回来,如果看见、听见时,晚辈要迎出门,如果老人手里拿着东西,必须接过。 7、长幼有序,尊长爱幼。行路途中遇老者、长者要让路,站立道旁,等长者走过再走。如坐车或骑马不能下来时,要口头致歉说:“不能下车(马)啦,”以请长者谅解。对亲友家中老人,三日不见口头问好;多日不见则先请安问好后,再说话。 8、小辈人应邀去给亲友家送亲、帮忙时,行前要告辞,赴安回来要向老人“道偏”说:“偏您酒啦”。
9、告席。父子(婆媳)不同席。如同去亲友家做客,上第一道菜时,儿子或儿媳要到老人席前请安。儿媳要给斟酒,然后才能回席。这一礼节称“告席”
10、近亲来家做客,互相行礼问好。平辈人,年幼者先行,长幼辈者幼者先行。并问候老人安康,孩子健壮。通信时,亦不可忘记问候老人,否则要受责怪。一般家中来客妇女要回避。如果是远方至亲来到,要唤出相见,并介绍亲属关系,行礼问安。
11、禁忌:满族人禁食狗肉,禁猎乌鸦,禁坐西炕,禁在索罗杆下拴马。此外,各姓氏还有规定若干条款的“家规”、“族戒”,并载入谱书。
12、节日:满族很重视过年过节。
过年要贴对联。对联为白色,用满文书写。到清末以后,和汉族一样改用红纸汉字。同时要张贴年彩(挂钱),祖宗位用白色满文镂刻。无满文的也就免贴了。
进入腊月,就开始筹备过年事宜,宰猪冻肉,包冻饺子,做新衣,备食品,临近春节还要“打年纸”……包冻饺子时,因为冬夜漫长、孤寂,所以都互相邀请在夜间,包出许多冻上,供一个正月食用。包饺子时如同开联欢晚会一样,边喝茶边包,同时讲故事说评书,直到黎明前。包完要煮饺子共餐一顿而散。
除夕:夜幕下垂后,都要梳洗打扮更新衣。各家大门外都要燃起一堆火,慢慢燃烧至第二天。各屋(包括仓房)都要点起蜡烛,院内点灯笼,有的是一对沙灯,灯上写有品级,有的是纸糊的,还有冰灯。除夕夜氤氲弥漫,万家灯火。
拜年:满族人拜年是在除夕之夜。全族男人由一家长辈开始,逐家拜年。多时,这个拜年队伍可达几十人。受礼人为长辈,依次叩头。受拜人要口念喜歌如“万事如意”等。对拜年人要招待糖、茶、水果等,妇女拜年在大年初一进行。也是组成一支人数多的队伍,亦行叩头礼,除老年长者外,一般地都不受拜。
此外,还有“供包”与“烧包”之俗。即在族人中有长者亡故,当年除夕,该家为了孝忌,除不贴对联、年彩、年画外,还要在南炕桌上供纸包一个,包内装纸、,外写故人名字,族人叩头拜祭。到午夜交更吃饺子时,送“岁火”中烧掉。
节日:主要节日是端午节和仲秋节,俗称五月节、八月节。但除休息、吃喝外,并不注意其内容。如五月节无包粽子的习惯。
满族人很注重礼节,其礼制有如下几种:
{打千}左腿前伸半步,曲腿,左手似扶膝,右臂自然下垂。在一般交往活动中,多用此礼,平辈互相见礼,长辈还礼时亦用此礼,但稍曲腿垂手即可。
{长跪}和前者相似,但右腿后撤,做跪状。对长辈、官长多用此礼。
{叩头}双手手尖内匐地,双腿跪叩头。这是拜礼,多用于祭祀、朝拜和拜长者等。
{抱见}左臂揽腰,右手扶肩。很似国际礼节的拥抱,表示亲密。上下、平辈都可用,但不常用。
{蹲拜〕蹲拜礼为妇女通用。即双手似重叠腰间,上身略倾。双腿略曲,如下蹲状。
2衣着服饰
满族的服装,男女有别,讲究整洁。俗话说:“补丁罗补丁也得求干净”。满族妇女有浆洗衣被和戴“假袖口”(类似套袖但在袖口里面)的习惯,今已罕见。
1、男子服饰:古时从事狩猎、捕鱼,就地取料,遂以兽皮、鱼皮、毛皮缝制成衣,防暑御寒。长至膝部,圆领系腰带。裤为长裤,质料都是夏用草以蔽体,冬用裘以御寒。随着统编八旗,服装亦趋统一。长袍至膝下,偏襟右开,以布条挽结为扣(俗称蒜皮疙瘩),系腰带,下前后左右开口(注:此为宗室、觉罗男士穿搭),外罩圆领马挂或坎肩(马甲)戴箭袖。冬以毛皮或棉絮为里,成为皮、棉衣,春秋为夹衣,夏为单衫。
男子均留发蓄辫。发式为,前半部剃光头,后脑部蓄长发结独辫。老人多蓄短须,呈八字型,很少留长。头戴翻卷式裘皮圆帽,古代帽顶饰羽,后改为红缨。夏帽为三角形。官员礼帽(朝帽)除质地很高与民间不同外,还饰有帽顶(分金、黄、白、兰、红)花翎,以示品级地位。男子冬穿带褶(皮),俗称“蹚蹚马”或“翁得意”。官员穿朝靴。后农民多穿“靰鞡”。平时穿短简靴,后多穿布鞋。
民国以来,除老年、儿童外,已不蓄发留辫,实行光头、平头、分头。服装也在不断改变款式,马挂为短型,长袍加长至腿下部,青年多着长衫不穿马褂,以至军装、学生装,各种制服或西装革履。解放后,已多着“人民装”及各种制服。八十年代以来,则普遍着西装。在日常生活中,穿全套满式服装的除庆典、节日、婚丧、舞台外,已无所见。
2、女子服装:女子服装变化很大。十七世纪时,边远地区妇女服装仍是简单的鱼、兽皮缝制。长袍为正开襟,紧袖口,膝下前后开口,但手工艺水平高超,衣边袖口前胸后背均绣以美丽的花纹图案,这种袍,满语称“阿库密”(注:鱼皮衣)。那时,锦、缎、棉、帛通过与汉族地区交易和贡尝,已大量流入。于是华美的衣着出现取代了鱼兽皮衣。长袍到小腿以下,偏襟右开,镶边绣花,衣袖宽大,领裹素巾。这种袍因是旗人穿用,所以称旗袍。袍外罩以坎肩,对襟外套。这种服装一直沿用到解放前后,虽款式多变,但形制基本相似,保持原有的基调。裤为长裤,有的镶花边,垂履脚面,花边与袍边相连,颇似长裙。老年妇女以宽约二--四公分的布带札裤角。
“套裤”无腰、无裤裆,为满族人所独有。顾名思意,是套在裤上之裤,就是只有分开的两条裤腿,冬、春秋夹。
民国以来,穿着简化,只穿旗袍的人日益增多。解放后,和其他民族一样,改穿短衣长裤。
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叫做“修头不修脚”。就是说,满族妇女很讲求梳头而不讲求缠足。这是因为满族女自古就同男子一样,骑马射猎,生产劳动,如果缠足褒脚则寸步难行。所谓不修脚,是指散脚不缠之意,而不是不洗、不剪。
妇女的发式,已婚和未婚妇女有所不同,未婚姑娘为全发结独辫或双辫,后又有散发的,不开脸,不戴花。已婚妇女要开脸、梳“盘头”,发式是将全部头发拢于头顶,高挽于“头架”或“扁方”之上。这种发式费时费事,所以日常在家或劳动时,只在头顶挽一发(俗称疙瘩鬏),可戴花、蒙白巾。老年妇女有戴“妈护”的习惯,其形制是围头一周,上露发髻,下不遮脸,耳部较长,可以放下或卷起。冬季内衬细毛皮以御寒。
古代的满族妇女穿短靴。民国以前,妇女在喜庆日子要穿宫式木底鞋,就是鞋底中间部分有一木制“鞋跟”,形似花盆,高约四---六公分,长约六--八公分。还有平木底鞋和布袜。这两种鞋再配上宽袍大袖衣服,腰身便自然挺直,走路十分平稳,但劳动不便,所以后改成缎、布的绣花或素色鞋。
3、儿童服装:儿童服装基本与成人相同。不同之处除短、小之外,男童多不着褂,帽为圆帽;女童多不穿坎肩,散发(梳脑后,根部系绳),冬戴翻卷式帽,上饰飘带,脚穿棉靴。
4、饰物,妇女头饰颇多。有头架、扁方、、钗、花、环、耳环、耳坠,手饰有手镯、戒指;还有项链、怀牌、香荷包等。老年妇女还有长杆烟袋、烟荷包等。这些饰物,多为金、银、珠、玉、翡翠、玛、象牙、琥珀、宝石等炼雕而成。
男子有帽顶、花翎、帽正、戒指、腰扎、烟荷包、烟袋、短刀、搬指(射箭用)等。
儿童有戴“锁”之俗。锁多为亲友馈赠,意在以锁锁往,其形似古锁,镂刻“长命百岁”字样,配以链条,套挂脖上,锁垂胸前,锁均为金、银制成。男女儿童亦戴手镯。女童有耳孔,以待长大后配戴耳环。
满族人用的被褥基本上与汉族人相同,不同的是浆洗上一层米粉。在此之前,以兽皮为被褥。
满族人的枕头形似一段木头。长约六十--八十公分,布面,内装养麦皮,外罩以米粉浆洗过的白枕套,两端为方型,称“枕头顶”,是以锦缎为地,上绣龙风彩云、花卉,绚丽多彩,是很好的工艺品。 文章来源于 红缨满洲,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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