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 吃饱、吃好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有深圳家长建议 龙华区公办中小学应自建食堂 为学生提供午餐
对此 龙华区教育局回应称 目前已有5所公办学校试点食堂自营供餐 明年9月1日前 符合改造条件的学校将全部升级改造完毕
龙华区教育局安全管理科表示,2024年上半年,龙华区已启动公办学校食堂改造试点,首批5所试点学校已于秋季新学期开始向学生供餐,切实满足在校学生用餐需求。根据计划,2025年9月1日前,符合改造条件的学校将全部升级改造完毕,全力保障学生饮食健康。
据了解,龙华区首批5所公办学校食堂改造试点分别为深圳中学龙华学校、龙华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龙华区教科院第二附属学校、龙华区和平中学以及龙华区振能学校。
对于学校供餐的议题,近年来,教育部出台多项政策加强监管,其中,自营方式供餐被多次提倡。
2019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就明确要求,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
2021年,教育部等四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今年11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再次要求推进中小学自营食堂建设。
当前,深圳部分地区开始推进学校食堂自营模式。以福田区为例,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共有95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食堂100%自营,义务教育在校午餐学生达10万名。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福田区各公办学校积极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招标,选择优质的食材供应商,并实行统一采购与配送。此外,福田区学校100%配备食品安全副校长,确保学生在校园内吃得安全,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保障。
食堂建成投用后该如何运行?有无统一标准和要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聚焦校园餐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标准。
根据工作指引,学校每学期应面向师生和家长分别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及满意度测评,对供餐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将意见及整改情况向师生和家长反馈。
工作指引明确,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校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度,确保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有条件的中小学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保障家长参与招标采购、陪餐用餐、质量评价、安全检查、收支公开等重大事项监督。学校应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针对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储存、配送等关键环节管理,工作指引要求严把食材供货关,严格规范大宗食材进货查验,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强化食材进校园管理;要求推进中小学自营食堂建设,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确定,严格落实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工作指引对膳食经费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加强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财务管理,指导各地科学统筹资金,全面加强监管,实现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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